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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

作者:xxgk    发布日期:2023-10-11 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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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

外聘教师管理办法(修订)

窗体顶端为加强外聘教师队伍建设,规范管理,增强责任意识,保证外聘教师的教学质量,建设一支素质好、水平高、能力强、相对稳定的外聘教师队伍,现结合bet356手机版,bet356官网实际情况,特制订本办法。

一、聘任原则

各教学单位安排教学工作任务时应遵循先专职后兼职再外聘的原则,优先保证本教学单位专职教师教学工作量,再安排校内非教学岗位人员兼职授课,最后从校外择优聘请外聘教师授课,保证教学质量。

二、聘任条件

1.忠诚党的教育事业,遵纪守法、立德树人、爱岗敬业,组织纪律和责任心强,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。

2.具有所承担课程的专业教育背景和专业教学实践水平。

3.历学位和专业技术职称(职业资格证)或专业技能符合下列条件之一:

(1)具有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学位;

(2)具有本科学历,并具有中级职称(对应国家职业资格证)或高级工技能等级证;

(3)具有高级职称(对应国家职业资格证)、技师技能等级证、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得者或指导者、获得技术能手和能工巧匠称号者,可以放宽到专科学历;

(4)师资紧缺的专业可适当放宽条件,由教务处、人事处审核认定。

4.身体健康,能够胜任正常的教学工作,坚持完成规定的教学任务。

5.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,对具有高级职称、高级技师和专业紧缺的优秀师资,可放宽到65周岁。

三、聘任程序

1.各教学单位每学期末根据下一学期教学工作任务,提出外聘教师需求申请,列明岗位、人数、岗位条件(专业、学历学位及其它相关要求)、联系人(姓名、电话、电子邮箱)等相关信息,报教务处、人事处审核,由人事处对外发布招聘公告。

2.各教学单位对应聘外聘教师人员进行资格初审,对符合聘任条件的组织试讲,具有高校教师系列中级以上职称且来自高校的,或拟续聘的,可免试讲;其他人员须进行试讲。教务处、发展规划处、人事处参加。试讲通过后进行心理测试,由人事处组织,学生工作部(处)参加;思想品德鉴定由教务处牵头负责。

3.各教学单位将拟聘外聘教师的《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外聘教师审批表》、相关材料(学历学位、身份证及岗位相关要求等复印件)及体检合格报告,报教务处、人事处审核。

4.初次聘用的外聘教师,授课前两周属试用期,各教学单位、教务处和发展规划处应及时了解授课情况,对教学效果差的,应及时停止聘用。

5.经学校审批同意后,学校与外聘教师签订聘任协议书。人事处备案存档,并将聘任的外聘教师信息录入人事管理系统。

6.各教学单位如需更换外聘教师,应按上述程序办理聘用,未经学批准的外聘教师,学不承担其课时费

四、外聘教师的管理

1.外聘教师应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,做到治学严谨,教书育人。

2.外聘教师应对所授课程的整个教学过程负责,确保教学质量。

3.各教学单位、教务处、人事处负责外聘教师思想政治教育、师德师风、意识形态管理,做到教书育人、立德树人。

4.各教学单位负责外聘教师日常管理和教学管理工作,与外聘教师的日常联系,定期召开外聘教师会议,通报有关教学工作情况,听取意见,不断改进教学工作,提高教学质量。

3.由教务处牵头,各教学单位、发展规划处协助,根据学校《教师教学工作综合考评管理办法(修订)》对外聘教师的日常教学工作与教学质量进行考核,考核结果作为续聘、解聘的依据。

五、外聘教师的报酬

1.外聘教师课时报酬的发放标准根据职称或学历进行核定,正高级职称为每课时80元、副高级职称或高级技师为每课时70元、中级职称或技师为每课时60元、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为每课时50元。

2.教务处负责核算外聘教师的课酬,财务处负责代扣代缴外聘教师的个人所得税。

六、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施行,由人事处商教务处、发展规划处、财务处负责解释。